close
09221.jpg 
今天再分享一下威爺開餐廳的經驗。
因為崴爺有過6年開餐廳的「可怕」的經驗,所以現在聽到身邊有朋友想開店,我都抱著希望「浪子回頭」的心情,至今有超過二十組的創業者,曾經諮詢過我開餐廳、咖啡廳的事,但崴爺發現他們通常都在興頭上,當下都聽不太下我中肯的建言;而後續再看下去,其中絕大多數都草草收場,啊~剩下的就還在硬撐。

1、開餐廳盡量不要合夥.
很多年輕人可能因為資金不足,常常三五志同道合的好友一起開店,但崴爺提醒,如果你珍惜你們的友誼,就千萬別和好朋友合夥;當好朋友變成共事(合夥也是一種),就牽涉到利害關係,人只要有利害關係,這關係一定會變質。
賠錢大家就變仇人,互看不順眼;賺錢大家爭功勞、想單飛!我看過原本情同姊妹的兩位長輩,因為開一家店賠錢,最後形同陌路;也知道有一群好友一起開餐廳,因為賺錢而分成兩派(一派覺得自己付出較多),把另一派踢走,最後被踢走的那派,就在附近開了同類型的店,兩敗俱傷。
崴爺建議如果你想開店,能的話就自己來吧~

2、情侶千萬不要、不要、不要一起開餐廳!
因為很重要,所以崴爺打3次!情侶一起開店是魔咒,我看過、聽過一起開店的情侶(未婚),沒有一對最後沒分手的!為甚麼呢?因為情侶一起開餐廳,也太多事情可以吵了吧,從裝潢、菜單、經營方式..處處可以是爆點;然後兩個人一起忙得要死,累到沒情趣可言;或閒得要死,覺得和對發八字不合;情侶一起開店,就是一種不斷「互相消耗」的過程,別以為開了一家店就能,一起守著到天荒地老,我相信有人辦得到,但機率真的非常少。
arrow
arrow

    weiya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